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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共护南海编年志(五)

华夏经纬网 > 台湾资料库 > 历史资料      2021-08-09 10:46:58

五、九十年代:中国军队接连收复南沙群岛相关岛礁,台湾当局坚守太平岛

1990年1月,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巡视东沙岛,慰问官兵。

1001年,中国台湾当局内政部门人员登太平岛设立“南疆锁钥国界碑”,以进一步强化“主权”宣示。同年,台湾当局行政机构指示高雄市当局成立“管理委员会”,接管太平岛,并设立了编号为819的邮政编码。

1991年4月,西沙机场在永兴岛建成通航。海军航空兵部队立即进驻,担负保卫西沙和南沙的任务。海军在永兴岛建《中国南海诸岛工程纪念碑》。

5月,越南侵占南沙群岛西卫滩。

7月,“处理南中国海潜在冲突”第二次非正式讨论会在印尼万隆召开,这是与南沙争端有关各方第一次坐在一起讨论南沙争端。

中国南沙礁报《南沙卫士报》创刊,每期发行30份。

至1991年,越南占据了南沙群岛中的29个岛屿。

1992年,为了强化南海主权,中国军队接连收复南沙群岛相关岛礁,保障南海海域开发能源安全。中国海军进驻南沙群岛南威岛。

2月,中国制定并通过“领海暨毗连区法”,宣示中国陆地领土包括南海诸岛。中国所占南沙礁盘均扩建为永备设施。南沙出土一批自秦汉时期以来的珍贵文物。

5月中旬,中国与美国普里土东石油工司签约勘探南沙石油,中国在东京湾水域内设立一座海上钻井平台,有采油船和测震船配合生产。

我国考古专家首次赴南沙群岛考古,发现一批自秦汉时期以来的珍贵文物。

6月12日,中国台湾当局“内政部”负责筹组“南海小组”。同年,中国台湾当局增设南沙群岛“收复照壁”,以证明南沙群岛历史上是中国领土。

7月,在马尼拉举行的第25届东盟外长会议发表《东盟关于南海问题的宣言》。中国表示赞赏宣言所阐述的相关原则。中国一贯主张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有关领土问题,反对诉诸武力,反对国际化,愿在条件成熟时同有关国家谈判“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7月,中国往南薰礁运送士兵、建筑材料,并建立“主权标志碑”。

1993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到西沙群岛永兴岛视察,国防部长迟浩田,海南省委书记阮崇武等陪同。

199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再次在曾母暗沙宣誓主权,并投下一块主权碑。中国海军编队巡逻至曾母暗沙成为常态。曾母暗沙附近海域油气资源丰富,而且水浅,处于赤道无风带,没有台风侵扰,自然环境相对安全,是南海石油开采的理想区域。

6月底,在台北举行的两岸学术讨论会上,中国台湾当局“行政院政务委员”张京育建议,双方为行使南海管辖权,可共同派海洋测绘队,前往南沙群岛海域勘测,共管南海海域。

11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越南,为南沙群岛问题的长期解决,同意设置海上问题委员会。

1995年1月,中共海南省委书记、省长等68人乘船到南海诸岛海军南海舰队巡回访问,在曾母暗沙投掷15个海南省人民政府所刻的主权碑。

8月,中菲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南海问题和其他领域合作的磋商联合声明》,表示“争议应由直接有关国家解决”、“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

1995年,中国在美济礁建立高脚屋,由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驻守,与海军驻守的其他6个岛礁不同。

1996年5月15日,中国人大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成为第93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

5月,中国政府宣布中国大陆沿海由山东高角至海南岛峻壁角49个领海基点和由直线相连的领海基线,以及西沙群岛28个领海基点和由直线相连的基线,并宣布将另行公布其余领海基线。

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西沙群岛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即从东岛一号基点顺时针旋转,经浪花礁、中建岛、北礁、赵述岛、北岛、中岛、南岛等28个基点,再到东岛一号基点,成封闭型的折线,基线内之水域为内水,中国享有主权。

中国军方在西沙群岛永兴岛建设长2.5公里的机场跑道、机场导航雷达站,建设四个大型油库,可以作为战机前进基地,并建造超级咨讯监听站,可以检测整个南中国海。

1996年,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对话伙伴关系。

1997年,中国政府重申南海U型领海线及其内之所有岛礁之主权。

1998年6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确立了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基本法律制度,并明确规定:“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

1998年,中国在美济礁建成永久建筑物。

1999年3月,中菲发表《中菲建立信任措施工作小组会议联合公报》。

12月,中国台湾当局“国防部长”唐飞宣布将从太平岛撤军,改由海上警察性质的“海岸巡防署”接防。

1999年12月30日,中越签署陆地边界条约。

本年,马来西亚又侵占了南沙群岛中的榆亚暗沙和簸箕礁。



责任编辑: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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