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简体

“台独”的萌生与恶性发展

华夏经纬网 > 台湾资料库 > 台独组织      2021-07-26 10:42:22

1895年日本军国主义利用《马关条约》侵占了中国疆土台湾省,实行殖民统治达半个世纪之久。1945年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后,其驻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策动部分军国主义分子和收买下的台籍汉奸分子,在台湾建立起密谋台湾独立的地下组织。1949年大陆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美国、日本帝国主义一方面与败退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保持关系,另一方面扶持廖文毅等人搞“台独”活动。1951年廖文毅在日本东京正式成立了所谓“台湾民主独立党”,公开树起“台独”旗帜,开始了分裂中国的阴谋活动。蒋介石在台“复职视事”后,继续推行靠美联日政策。美国势力乘机伸入台湾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领域。1952年蒋日签订“和平条约”,195412月美蒋间签订了“共同防卫条约”,在此期间,美国军队进驻台湾,军舰游弋台湾海峡。美国总统杜鲁门还违背《开罗宣言》,炮制出所谓“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为“台湾独立”制造依据。尾随帝国主义的廖文毅等人认为“台湾独立时机即将成熟”,乃于1955年宣布组成“台湾临时国民会议”,草拟了“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组织条例,随后宣布成立“政府”。廖文毅出任“总统”。发行“临时政府”机关报《台湾民报》,公开鼓吹台湾脱离中国,依附日本。

日本一手扶持的“台湾独立运动”进入60年代后,内部发生了组织分裂,新生代的“台独分子”纷纷脱离廖文毅另立门户,自成体系组织新团体。如1960年黄有仁、王育德、辜宽敏、许世楷等人成立了以“留日学生为主体”的台独组织“台湾青年社”,该社1964年改名为“台湾青年会”,1957年改称“台湾青年独立联盟”。该派公开与廖文毅的“临时政府”派争权夺利。廖文毅面对内部派别横生,互相倾轧的压力,统合内部乏术,加之国民党情治机构有计划的渗透,廖于1965年5月返回台湾,表示愿与国民党“合作”建台。

廖文毅返台,使得在日本的“台独”势力受挫,“临时政府”派已名存实亡。以黄有仁、辜宽敏为首的“台湾青年独立联盟”遂成为“台湾独立”的主流派,亦被称为“右翼”。1964年创办《独立台湾》报纸、成立“台独之声”电台,为“台湾独立”制造舆论。而以史明为首的“独立台湾会”,则被称为在日“台独运动”的“左翼”。他们同辜宽敏、许世楷等“独立联盟”派在权力上明争暗夺,在如何推行“台独”的路线上更是争执不休。史明主张以“革命”手段推进“台独运动“,即“台湾独立加台湾革命”,进行“不断而彻底”的革命,以“台湾独立”“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台湾的“真正独立”,反对辜宽敏以“和平”方式推行“台湾独立运动”。

进入70年代,辜宽敏、邱永汉等在日本的“台独”分子先后返台,与台湾内部新兴的“革新保台派”相呼应,赞同“国台合作”,进行“体制内改革”,长期保持台湾偏安的局面。这一变化,对以日本为“大本营”的“台湾独立运动”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自此以后,“台湾独立运动”指挥重地由日本转到美国。

早在50年代,在美国的“台湾独立”活动就已出现。1956年,旅美的台籍人林劳勋、陈以德、李天福3人成立了“台湾人的自由台湾”团体,1958年正式成立了以“台独”为目的“台湾独立联盟”秘密组织。1961年陈以德在“二·二八”这一天,以“台湾独立联盟”主席身份,公开在纽约召开记者会,鼓吹“台独”。从此,开始了以美国为“阵地”的“台湾独立运动”,它逐步取替了以廖文毅等在日“台独”分子为第一代的“台独”势力。

1964年9月,台湾省内“台独”分子彭明敏与其学生谢聪敏、魏廷朝发表《台湾人民自救宣言》,主张台湾脱离祖国,宣布“独立”,与海外“台独”势力相呼应。《自救宣言》很快传入美国,使“台湾独立运动”进一步发展。是年10月,在美国活动的“台独”分子的策动下,在威斯康辛麦迪逊召开了名为“留美台湾同胞结盟大会”。“台湾独立联盟”及“台湾问题研究会”两个在美的“台独”组织正式携手合作,发表了“联合公报”,强调组成一个统一的“台独”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66年6月他们在费城再次集会,宣布成立“全美台湾独立联盟”,选出该“联盟”所谓“中央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同时在美国《纽约时报》发表了彭明敏起草的《台湾人民自救宣言》;并创办了《台湾青年》等“台独”刊物,鼓吹“台湾独立”和“自决”论调。美国的“台独”势力的统合,助长了海外“台独”运动的发展,加拿大及欧洲地区也相继出现了搞“台独”的组织与活动。其人数约有1000人。

1970年1月初,岛内“台独”分子彭明敏逃出台湾,经瑞典转往美国。海外“台独”组织再次整合。1月25日,分散在日本、西欧、美国等各地的“台独”势力首次集会于美国,宣布组成统一指挥、协调“台独”活动的机构——“世界台湾人争取独立联盟”(简称“台湾独立联盟”)。总部设在美国,下分设:美国本部,主席蔡同荣;日本本部,主席辜宽敏;加拿大本部,主席林哲夫;欧洲本部,主席张维嘉。不久,又增设了南美洲本部。

“联盟”的成立,海外“台独”势力的“联合”,使得“台独”势力的活动进一步扩大。突出表现在行刺蒋经国,公开进行“倒蒋台独”的活动上。1970年4月24日蒋经国访美时,“独立联盟”派出杀手黄文雄、郑有才向行进中的蒋经国连开两枪,射杀未遂。这一事件,震动了国民党当局,也给“台独”带来了冲击,引起“台独联盟”内部意见分歧,发生内讧。“联盟”主席蔡同荣因此受指责而下台。彭明敏被推举为“联盟”总部主席。“台独联盟”虽发生了一次分裂,但台独活动并未因此停止或削弱。

70年代后期,台湾省内“倒蒋民主”运动兴起,先后发生了“中坜事件”和“美丽岛事件”。“台独”势力认为,岛内“争民主运动”的兴起,为“台独运动”由海外向岛内推进提供了新的机会。为此,“台独联盟”总部特增设了“台湾本部”,派人秘密潜入台湾岛内,发展组织,建立队伍,披着“争民主、人权”的外衣进行“台独”活动。其做法:一是,1977年将岛内长期从事“倒蒋民主运动”的郭雨新“请”去美国,借用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立“台湾民主运动海外同盟”,以“支持台湾民主运动”为名,鼓吹“台湾自决”,壮大“台独”声势。二是,成立由彭明敏负责的“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作为“台湾独立联盟”的外围组织,吸收更多的同情“台独”的旅美知识分子参加争取台湾自决的活动。三是,扩大舆论阵地,先后创办了《台湾公论》、《亚洲商报》、《美丽岛周报》、《台湾公论报》等刊物,支持和声援“岛内民主及人权运动”,鼓吹“台湾只有走台湾独立之路,台湾人才有出头之日”的谬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80年代后期开始,“台独运动”逐步向岛内转移,鼓吹实施“独立建国”。1986年9月台湾最大反对党“民主进步党”宣布成立,1987年国民党当局解除了台澎地区实施30余年的“戒严令”、开放党禁,使“台独”势力为之振奋。“台独联盟”于1987年召开专门会议对岛内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台湾形势进行了分析。其基本结论是:美国出于它在台湾的利益,不期望台湾与大陆统一,主张“维持分离的现状”,但现实形势是台湾偏安的局面“无法维持下去”,因此,美国对“台湾独立”是“乐观其成”并予“帮助”,支持“台独”势力把“台独运动”推进岛内。岛内民进党的成立,鼓吹“自决”甚至“台独”,无疑为“台湾独立运动”由海外转向岛内提供了大好时机。

李登辉上台以后,或明或暗地给了“台独”势力多方面的扶持和鼓励,使岛内“台独”势力不断扩大,鼓吹“台独”者愈来愈肆无忌惮。岛内“台独”势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布“台独”“新宪法”,鼓吹建立“台湾国”。1987年,指挥“台独”活动的“台湾独立联盟”改为“台湾独立建国联盟”。召开“联盟”总部中央委员会议,明确提出“建国联盟”的宗旨是“打倒中华民国体制”,“抵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台”,“建立台湾共和国”。并作出关于“独立建国”的方案和当前四项重点工作决议:第一,岛内独立运动公开化;第二,海外返乡运动普遍化;第三,推进第三世界外交;第四,建立发展建国委员会。根据此次会议的决议,1988年“台湾独立建国联盟”总部专门设立了旨在负责推进岛内“台独”势力的“发展建国委员会”,由前“联盟”主席张灿(上洪下金)任委员长,指挥在台湾岛内“展开策划建国各项方案工作”,12月在岛内公布了由“联盟”主席许世楷起草的“台湾共和国新宪法草案”。并通过岛内民进党及其它组织,抓住国民党提出的“政治革新”口号,掀起创立“新国家运动”,包括要求实现“全面改选国会”(“国会”指台当局“中央民意机构”),“地方自治制度化”,“台湾省市长民选化”等。

(2)内“台独运动”组织化、公开化。1988年8月,由蔡有全、许曹德等少数“台独”分子策划,宣布成立了“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总会”。成立会上,蔡、许公开提出了“台湾人有主张台湾独立的自由”,并把它正式列入“联谊总会章程”中,作为“总会”的行动纲领。在台湾当局以“涉嫌叛乱罪”起诉蔡、许时,该“会”及“民进党”等借此机会发难,掀起一股“声援”蔡、许2人的风潮。他们组织示威游行,四处举办“说明会”,大肆鼓吹“主张台独无罪”,叫喊“台湾独立万岁”,“台湾人万岁”,“对内求民主化,对外求取国际独立人格”等。

(3)在岛内举办“世台会”年会,实现岛内外“台独”势力合流于台湾,大造“台独”声势。经李登辉批准,1988年8月,“台湾独立世界联盟”直接控制的“世界台湾同乡会联合会”(简称“世台会”)第一次进入台湾岛内,在台北举行第十五届年会。与会者有美国、加拿大、西欧等地的“世台会”代表及台湾民进党主席姚嘉文等,共100多人。会期2天。“世台会”会长李宪荣在“年会”祝词中声称,我们将推翻国民党以“建立新而独立的国家”。“世台会理事会”亦发表“声明”叫喊“建立新宪法及新政体,以符合台湾主权属于台湾全住民”的原则。与会者大肆鼓噪说,“台湾与中国统一不可能”,台湾是“台湾人所有”,台湾应以“平等、和平原则”与“中国大陆”“建立平等正常关系”。

此次“世台会年会”在台北举办所需的物资设备、交通、场所等均由民进党负责承担。同时,民进党头面人物姚嘉文、江鹏坚、康宁祥、张俊宏、洪奇昌等不仅参与“年会”活动的全过程,而且与“世台会”成员共唱“世台会”会歌,有的甚至也公开鼓吹“台独”。姚嘉文、江鹏坚等宣称,此次“世台会年会”在台北召开,“可见海内外台湾人团体已经能够共同举办活动”,今后“世台会”和民进党所代表的“海外与海内”的团体,“应负责不同功能”,海外“应着重于外交及(台独)运动理论”工作;岛内“则侧重于政党及竞争活动”。大家要“掌握时机的转移”,共同为“台湾人的权利”,“提升台湾之意识及尊严”,推进“新国家运动”而努力。“世台会”的第十六届年会,以更公开和更宏大的规模在台北召开,其鼓吹“台独”的气焰也更嚣张。更严重的是,1989年12月台湾三项公职选举时,民进党内的新潮流系成立“新国家连线”,公开以“台独”为政治诉求,提出“新宪法、新国会、新国家”的竞选纲领,刊登“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等。

“台独运动”在美国等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经历了兴起和发展阶段。进入80年代后,尤其是在岛内民进党成立、蒋经国去世、李登辉上台主政以后“台独”势力更得到新的发展,其基地迅速由海外转向岛内。岛内“台独”势力的这一发展,使“统、独之争”更加激化,也使中国和平统一的前景更加复杂化。

美国最大的“台独”组织“台独联盟”迁回台湾以后便集体加入了民进党。1991年10月,民进党召开五大,公然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暨制定新宪法,应交由台湾人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列入党纲。1992年5月,在李登辉的授意下,“立法院”修改“刑法”,废除“刑法第100条”和“国安法”,使鼓吹和从事非暴力的“台独”活动合法化。从此,台湾当局实际已不禁止“台独”活动。一些“台独”分子通过选举,有的进入了“国民大会”、“立法院”和省、市、县议会,有的掌握了一些县、市政权。各种“台独”组织进行名目繁多的分裂活动,主要有制定“台湾共和国宪法草案”、“新国旗”、“新国歌”和推行所谓“公民投票运动”,并且积极争取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鼓吹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1994年3月,民进党籍“立委”在“立法院”的专门委员会一读通过了“公投法草案”。

1995年6月至1996年3月中国人民的反分裂、反“台独”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台独”势力,迫使民进党不得不淡化“台独”色彩。但是,在李登辉的纵容、支持下,该党并没有放弃追求“台独”的目标。一些极端的“台独”组织和分子于1996年10月组织了建国党。1997年夏天,“国民大会”进行第四次“修宪”时,民进党要求将以后可以办理公民投票写入所谓“宪法”(即“公投入宪”),为通过公投决定台湾的地位和前途提供法源。国民党已经同意在下一次“修宪”时优先讨论“公投入宪”问题。



责任编辑:左秋子
台湾资料库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28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669841-817
举报邮箱:xxjb@huaxia.com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