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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参与的国际组织(下)

华夏经纬网 > 台湾资料库 > 对外关系      2022-11-01 16:10:53

三十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OIE)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成立于1924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旨在“改善全球动物和兽医公共卫生以及动物福利状况”。主要职能是“收集并通报全世界动物疫病的发生发展情况及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并协调各成员加强对动物疫病监测和控制的研究;制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动物卫生标准和规则”。OIE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均建立合作关系,在疫情通报、疫情监控、卫生标准制订以及信息分享方面有密切沟通管道。台湾当局曾于1954年以“中华民国(台湾)”名称加入OIE成为会员。2007年5月25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以压倒多数通过决议,在重申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在该组织的合法权利,决定台湾以非主权地区成员身份继续参与该组织活动,其名称为“中国台北(Chinese Taipei)"。

三十四、东南亚国家中央银行联合会(South East Asian Central Banks,SEACEN)

东南亚国家中央银行联合会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旨为“亚太地区央行总裁及货币管理机构负责人提供平台,就金融体系及经济形式交换意见”。目前有19个会员、8个副会员(associate member)及8个观察员。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是SEACEN的决策单位,1982年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幕僚机构“研究训练中心”(The SEACEN Research and Training Centre,The SEACEN Centre),处理一般行政事务并提供训练课程。台湾当局“中央银行”于1992年加入成为会员。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加入SEACEN,台湾为了保留“会籍”,依“奥委会”模式,将会籍名称改为“中央银行,中国台北”(Central Bank,Chinese Taipei)。

三十五、亚洲税务行政及研究组织(Study Group on Asian Tax Administration and Research,SGATAR)

亚洲税务行政及研究组织成立于1970年,总部设在菲律宾马尼拉,旨在“改善各会员的税务制度,追求亚太地区的税务整合,以及建立有助于贸易投资的税务环境”。SGATAR自2003年起举办“联合训练计划”,每年均由会员轮流主办,就税务行政议题进行讨论并交换经验,为会员改善税务行政制度提供参考。台湾当局于1997年以“中国台北”(Chinese Taipei)加入SGATAR成为会员,并于2006年在台举办第四届“联合训练计划”。

三十六、南印度洋渔业协定(Southern Indian Ocean Fisheries Agreement,SIOFA)

南印度洋渔业协定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共同发起,相关各方于2002年启动议约谈判,2006年7月7日在罗马签署,并于2012年6月21日正式生效,秘书处设于法属留尼旺,目前共有10个成员,该协定旨在管理印度洋的深海旗、鲷等鱼类,通过成员国之间的合作,确保和促进该地区渔业资源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2019年7月4日台湾当局以“捕捞实体”加入该协定,会籍名为“中国台北”(Chinese Taipei)。

三十七、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South Pacific 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PRFMO)

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成立于2012年,由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智利共同倡议发起,总部设在新西兰首都惠灵顿,旨在“管理南太平洋渔业捕捞活动,确保公约范围内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此保护区域海洋生态系统”。首届SPRFMO公约协商会议于2006年2月召开,历经4年共8次会议,相关各方于2009年11月第8届公约协商会议通过《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该公约于2012年8月24日生效,SPRFMO从而正式成立。台湾当局曾参与SPRFMO议约及筹备工作,以“捕捞实体”于2012年9月23日成为会员,会籍名为“中国台北”(Chinese Taipei)。

三十八、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estem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

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总部设在密克罗尼西亚,旨在“推动中西太平洋公海洋区海域内责任渔业制度,通过养护与管理高度洄游鱼种资源,促进海洋资源永续发展”。该委员会依据2000年9月5目在美国檀香山通过的“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与管理公约”成立,该公约于2004年6月19日生效,目前由新西兰政府保存。台湾当局于2004年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向新西兰政府递交批准文书后,于同年12月2日以“捕鱼实体”身份、“中国台北”(Chinese Taipei)名称成为会员。此后,台每年皆参加WCPFC委员会及相关次委员会会议。2014年该委员会在萨摩亚举行第11届年会,台湾与会并宣布在该组织成立5年期、总金额200万美元的“中华台北信托基金”,协助“开发中岛国”(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SIDS)特别是太平洋“邦交国”政府提升渔业管理能力。该基金于2016年正式启动执行。(邹梦莹)

 

【摘自《台湾周刊》2022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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