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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

华夏经纬网 > 两岸大事记      2006-11-30 09:00:17

    3月1日  陈水扁声称,他任内不可能更改“国号”,李登辉在位12年做不到,就算现在李当“总统”也做不到,并一连说了五次“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3月3日  “扁宋会”十点共识引起岛内“急独”势力的强烈反弹,辜宽敏、吴澧培、金美龄、黄昭堂等“独派”大老纷纷请辞“总统府资政”或“国策顾问”抗议。

    3月4日  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在对1997年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两岸关系发展与对台工作经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发展两岸关系的新方针、新政策与新思维;表达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动“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的坚定立场。

    3月10日  以“手护台湾大联盟”为首的“独派”势力发表宣言称,台湾民众应该要以“要正名、要制宪、要公投、要加入联合国,以及坚持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的“四要一坚持”抗衡《反分裂国家法》。“台联党”则称将发动全民联署,要求陈水扁发动“防御性公投”。

    3月11日  “台联党”公布“反并吞和平法”草案,定位两岸现状为“两国关系”,“台湾与中国互不隶属”;一旦台湾现状遭“非和平”手段改变时,“台湾必须采取相关反制措施,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3月14日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代表人民意愿,以法律形式规范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特别法。该法通过后,台“陆委会主委”吴钊燮发表强硬声明称,该法提供“以非和平方式处理台海问题的法理基础,为解放军开出并吞台湾的空白支票”;“中共将其片面界定的‘一中原则’化为法律,是片面改变台海现状”。

    3月15日  台“行政院长”谢长廷在“立法院”答询时称,《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将“暂缓两岸货运便捷化及产业来往等议题”,大陆提出的“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恢复和解决大陆渔民到台湾的劳务输出”问题,现在也都不考虑,看对岸后续状况再决定是否恢复这些交流。

    3月16日  陈水扁接见“全侨民主和平联盟”工作研讨会成员时,首度以“六点声明”回应《反分裂国家法》,宣称将“号召百万人民以坚定脚步走上街头,拒绝非和平的侵略法”。

    3月17日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正式宣布参选国民党主席,并强调若当选将坚持“中国国民党名号不必改”、“中华民国国号不可改”、“中华民国宪法不可废”。

    3月26日  民进党举办反《反分裂国家法》大游行。被视为“台独基本教义派”的奇美实业创办人许文龙却在大游行前发表“支持《反分裂国家法》、反对‘台独’、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退休感言”,震憾岛内。

    3月28日-31日  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国民党代表团赴大陆访问,并在北京与国台办主任陈云林等人举行工作性会谈,双方达成十二项初步成果。岛内舆论称,两党首次进行正式工作性会谈,象征两岸“党对党”交流方式正式启动。

    3月3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会见江丙坤一行,并正式邀请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合适的时候访问大陆。
  “总统府国策顾问”、宏基前董事长施振荣向陈水扁请辞“国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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